本網訊 (特約記者胡九潭)后四個月,在安全工作、生產任務、經營指標、成本控制等任何一個方面出現(xiàn)問題的井區(qū)、隊組,將在五礦的任務指標考核中嚴格考核兌現(xiàn),根據問題大小進行生產安全和經營問責,并實行經濟考核。
陽煤集團五礦針對后四個月安全生產和經營指標帶來的壓力,為解決當前生產任務、安全工作中一些迫切而重大的問題,礦出臺了保安全、促生產、降成本、增效益實施方案,明確了安全和質量的激勵與考核辦法,在新的激勵政策和考評考核體系中,安全和質量所占的分值比重最高。
陽煤集團五礦對各單位結算的獎勵總額中,其中40%為安全結構工資,30%為質量結構工資。各單位月度實現(xiàn)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動態(tài)達一級時,全額予以發(fā)放,出現(xiàn)安全事故和質量標準化不達動態(tài)一級時按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發(fā)生安全事故時,除執(zhí)行事故分析的責任處罰外,屬輕傷的,考核事故單位隊組當月結算獎勵總額的10%;屬于重傷的,考核事故單位隊組當月結算獎勵總額的20%;屬于死亡事故的,考核事故單位隊組當月結算獎勵總額的30%。進行累加考核,直至核減到結算獎勵總額的40%為止。
質量標準化按礦內定級檢查結果執(zhí)行,動態(tài)達一級的不考核,不達一級的,考核月度結算獎勵總額的10%,不達二級的考核月度結算獎勵總額的20%,不達三級及以下的考核月度結算獎勵總額的30%。
陽煤集團五礦還明確了生產任務獎勵辦法,各單位當月生產任務指標達到考核計劃時,按照考核標準給與獎勵;達到奮斗計劃時,按奮斗計劃標準獎勵,加完成考核計劃獎勵標準合并計獎,生產指標超過奮斗計劃時,超過奮斗計劃部分按照規(guī)定單價計獎,完成考核計劃獎勵、完成奮斗計劃獎勵和超奮斗部分獎勵三者累加為當月獎勵總額。不達奮斗計劃時,有直接生產任務指標的單位不得獎;對輔助單位按完成幅度計獎,獎勵實行累計計獎,分月執(zhí)行。
采掘工作面生產條件發(fā)生較大改變時,獎勵單價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生產礦長可以在保持對大井四個采煤隊獎勵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根據各隊的生產組織情況,對各隊獎勵額度做適當調整。
陽煤集團五礦在后四個月的生產經營激勵政策上體現(xiàn)三個“特出”,即,完成生產任務中,突出嚴格制度,特別是突出安全質量考核;在經營管理中,突出經營指標;在降成本、增效益活動中,突出節(jié)支降耗。陽煤集團五礦“三個”突出,有利于促使各級領導干部把著力點放在現(xiàn)場管理、生產組織、成本核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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