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实行50%安全工资制
本网讯 最近,山东临矿集团古城煤矿推出了50%安全工资分配机制,就是将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作为安全工资进行分配的机制,用经济杠杆,增强职工“天字号”意识,确保矿井持续安全生产。
2006年,该矿实行了将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作为安全工资进行分配的办法,收到良好效果,全年实现安全生产。进入2007年,为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他们加大了安全结构工资的执行力度,实行了50%安全工资制。同时实行台阶式奖罚制度,全矿各单位当月实现安全无事故,职工个人杜绝“三违”现象,除按安全工资全额发放外,还按一定比例进行台阶式奖励。否则,个人出现一次一般“三违”现象或出现轻伤事故,则按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比如:今年某月份一采煤工区,全月实现了安全无事故,全区100多名职工杜绝了“三违”现象,除安全工资全额发放外,人均增加工资收入150元。再比如:今年某月份,该矿某采煤工区因出现一次非人身事故,全区每一名职工减少收入100多元。 此工资分配制再一次向职工表明,搞好安全生产,杜绝“三违”,不但能确保人身安全,而且经济收入还会增加。反之,不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且经济收入还会随之降低。通过今年半年多来的实施,职工的思想观念得到逐步转变,“天字号”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遵章守纪已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有一位掘进工道:“现在矿上的政策真好!搞好安全也能创造效益,看来只有脚踏实地地保证安全生产才是唯一的选择。”目前,该矿全体职工正以再创第二个安全年作为第一最大目标,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中,“安全第一”的观念已成为每个职工的第一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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