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治理过“四关 | |||||
煤炭资讯网 | 2007-8-30 21:24:07 局矿快报 | ||||
一过“检查关”。该公司规定机关管理人员每次下井必须查出至少一条以上有价值的安全隐患,否则不计井下出勤。 二过“整改关”。该公司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纳入调度员的交接班内容和日常工作。调度员不仅负责安全隐患整改的督促,而且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的检查验收。各基层区队按照业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过“验收关”。机关管理人员下井前必须到调度室查询所去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井后到调度室汇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在安全隐患调度记录表上逐一签署验收意见。 四过“处罚关”。该公司还规定,凡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按每条50元处罚队级班子;凡管理人员下井,现场明显的安全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主要责任人之一追究其事故责任;凡因业务管理滞后,导致形成现场安全隐患,按每条50元处罚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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